学校主页 EN

服务指南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服务指南 > 正文

综合馆入馆须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03-17浏览次数:

1.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占用场地。

2.本馆场地首先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需求。

3.学校团体、运动队或外单位租用本馆进行比赛或训练,须事先提出使用计划,经场馆管理中心批准,方可使用。

4.使用场馆期间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场馆中心的管理制度,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5.入馆活动不得穿运动鞋,且鞋底无泥土或砂等杂物。严禁穿高跟鞋、跑钉鞋、硬底鞋等对木质地板有损害的鞋类进入馆内活动。

6.请自觉爱护和保持馆内卫生清洁,严禁在场馆内吸烟、酗酒,嗑瓜子、泼洒饮料,不准随地吐痰,乱丢垃圾,不携带金属制品及带尖的物品。

7.严禁携带易爆、易燃和腐蚀性化学物品入场。不得带宠物入场。

8.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擅自挪动场内设施;注意保护消防栓玻璃;严禁在馆内墙壁刻画、粘贴。如有破坏,照价赔偿。

9.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,以防丢失。如有丢失,本馆概不负责。

10.禁止任何违反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
11.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照明灯。

12.运动前做好必要的热身准备,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,运动者对自己的运动安全负责。

13.有高血压、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运动者要适度运动,出现安全问题场馆概不负责。

14.进馆活动者视为同意以上规定。


新城校区:中国·陕西·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

杨家岭校区:中国·陕西·延安市圣地路580号

电话:86-0911-2650288

版权所有 © 延安大学 陕ICP备05011013号-1